對于一般的嫖娼行為,對嫖娼者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捕處罰,并且可以處5000元以下罰款。 對于較輕情節的嫖娼行為,對嫖娼者處5日以下行政拘捕處罰,或者出500元以下罰款。對于較重情形的,可以依法適用收容教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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