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與公司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解約;或者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單位、在試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單位的,到期后也可以解約。當單位有嚴重侵權行為時,還可以依法單方面與其解約。
一、飯店員工辭職店長不批該怎么辦
飯店員工辭職店長不批,可以雙方協商。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簽了三年合同沒到期可以辭職嗎?
簽了三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年未到,可以辭職。勞動者辭職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也可以通過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三、辭職一般多久能走
辭職一般多久能走,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的,則三十天后可以離開,但需要辦理好離職手續;
2、如果勞動者是試用期的員工,則要提前三日通知單位,三日后可以離開。
員工離職手續如下: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協商,或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等,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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