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當天放人。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征金,并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舉措。
辦理取保候審的過程需要需要需要需要多長時間
辦理取保候審的過程,符合條件的,一般需要三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舉措。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
醉駕取保候審程序是怎樣的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章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4、取保候審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取保候審是常見的司法強制舉措,具體情況下需要需要多長時間時間結束要根據實際的涉案情況來進行處置,對于存在違法事實的,就是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但調查后發現不具備違法事實的,就是可以釋放當事人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取保為什么要關滿14天
取保關滿天數的原因是為了讓公安機關有充分的時間進行調查取證和立案偵查。拘捕的最長期限是三十七天。公安機關對被拘捕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捕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犯罪情節較輕,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附加刑的;雖然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受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的,對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舉措。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舉措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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