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夫妻雙方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不影響房產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后購買的房產,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處理權。夫妻買房一人征信不好時,可以讓另一方作為主貸人申請貸款,主貸人的征信情況是銀行主要考量的因素,但另一方的征信也會被評估,征信不好可能導致貸款申請被拒。
法律分析
一、買房時夫妻雙方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否可行
1、買房子夫妻雙方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可以,婚后買房只寫一方的名字離婚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只寫了一方的名字,房子歸夫妻雙方,寫雙方或者是一方的名字不影響該房子所有權的認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夫妻買房一人征信不好怎么辦
1、夫妻雙方共同買房的話,一般兩人的征信都會需要審查的,所以若是有一方征信不好,那就可以讓另一方來作為主貸人申請貸款。畢竟銀行主要考量的還是主貸人的征信情況。
2、所以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辦貸款,只要主貸人的征信良好,另一方的征信問題也不大,就還是有機會可以成功申請到貸款的。
3、如果另一方的征信非常不好的話,那無論主貸人的征信有多好,想要成功申請到貸款都是非常困難的。
4、畢竟銀行雖然主要考量的是主貸人的征信,但對作為共同貸款人的另一方的征信也是會評估的。因此另一方的征信如果很不好,銀行就會懷疑家庭還款能力和信用度,拒絕貸款申請的可能性就是非常大的。
拓展延伸
夫妻購房:單方面署名是否有效?
根據我對相關法律的了解,夫妻在購房時,通常需要雙方共同簽署購房合同。然而,是否可以僅由一方單方面署名而有效,取決于具體的法律規定和當地的法律制度。在某些地區,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可能適用,意味著雙方必須共同參與購房并簽署合同。然而,在其他地區,可能存在特殊情況下,如一方無法簽署合同或另一方已經授權的情況下,單方面署名可能被認可為有效。因此,具體是否有效需要參考當地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判例。建議您咨詢當地的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取準確的法律意見。
結語
根據我對相關法律的了解,夫妻在購房時,通常需要雙方共同簽署購房合同。然而,是否可以僅由一方單方面署名而有效,取決于具體的法律規定和當地的法律制度。在某些地區,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可能適用,意味著雙方必須共同參與購房并簽署合同。然而,在其他地區,可能存在特殊情況下,如一方無法簽署合同或另一方已經授權的情況下,單方面署名可能被認可為有效。因此,具體是否有效需要參考當地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判例。建議您咨詢當地的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取準確的法律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第三百一十一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條 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的,應當將轉讓條件及時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共有份額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第二百六十條 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
(一)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
(二)集體所有的建筑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
(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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