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則上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即可以判處刑罰。 對于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在觸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項罪名時,才可以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 已滿16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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