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當合同一方違約導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除了免責條款以外,還有其他途徑可以尋求賠償。首先要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判斷是否屬于違約行為,如未能履行合同義務、違反合同約定等。如果屬于違約行為,受害方可通過以下途徑尋求賠償:
1.要求違約方進行履約或賠償損失。
2.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3.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此產生的直接和合理的損失。
4.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
但若損失超出違約方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違約方無力承擔賠償責任,則無法得到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二十五條 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保護對方的權益。
第一百七十一條 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履行合同義務。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存在缺陷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七十二條 違反合同約定或者無法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但超出違約方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的損失,不得要求賠償。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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