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調動并非人社局或者教育局局長一人同意就行??绲貐^調動,一般需要兩地教育局長、人社局長、地區行政單位常務副職(常務副縣長或副市長)。共六個單位的主官點頭,并簽字蓋章同意。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六條
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章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八條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有哪些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章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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