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產假158天,增加產假60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法律分析
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在青島能夠享受產假158天。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法律客觀: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拓展延伸
青島市2023年實施的產假福利改革
青島市2023年實施的產假福利改革旨在提升女性職工的產假待遇和福利保障。根據新政策,女性職工的產假期限將得到延長,以更好地適應產后恢復和嬰兒撫養的需要。此外,新政策還將提供更多的產假津貼和補貼,以減輕女性職工在產假期間的經濟壓力。同時,該政策還鼓勵企業提供靈活的工作安排和托育服務,以幫助女性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責任。這一福利改革旨在促進女性就業平等和家庭和諧發展,為青島市的女性職工創造更加公平和有利的工作環境。
結語
青島市2023年實施的產假福利改革將為女性職工提供更好的產假待遇和福利保障。根據新政策,女性職工的產假期限將延長,以更好地滿足產后恢復和嬰兒撫養的需求。此外,新政策還將提供更多的產假津貼和補貼,減輕女性職工在產假期間的經濟壓力。同時,該政策鼓勵企業提供靈活的工作安排和托育服務,幫助女性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責任。這一福利改革旨在促進女性就業平等和家庭和諧發展,為青島市的女性職工創造更公平和有利的工作環境。
法律依據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六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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