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債券投資中存在著違約風險,即債務人無法履行償債義務,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當違約情況發生時,投資者需要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如要求債務人提供擔?;蛟黾淤|押等。投資者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討債權。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當事人應當履行合同義務。履行合同義務的內容由各自當事人約定,不得違法、違反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條:證券的發行人、承銷人、保薦人、上市公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以及其他有關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介紹、發行、質押、擔保、評估、審計等義務,并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申請財產保全時,應當提供能夠證明需要保全的財產、數額及其來源的證據。
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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