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遭受教師體罰、侮辱或財產侵犯,可向當地教育局投訴。教師體罰屬違法行為,可能構成刑事責任;侮辱學生損害其名譽權;侵犯學生財產權也應受到處罰?!督處煼ā芬幎ń處熞蝮w罰、侮辱學生可受行政處分或解聘,嚴重情節構成犯罪者將追究刑責。地方政府應保障教師工資和權益,違反者應限期改正并受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刑責。教師對侵犯其權益可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訴,并可向上級政府提出申訴。
法律分析
一、老師打學生怎么辦怎么舉報?
可以到當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門進行投訴。教師常見違法行為有:
(一)體罰學生。
雖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近年來一直在強調禁止體罰,但體罰現象依然存在于教育教學實踐中。體罰行為既包括教師毆打學生、命令學生互相毆打等直接體罰,還包括罰學生長跑等變相的體罰行為?!督逃ā?、《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多部法律都規定教師不能體罰學生,教師體罰行為給學生的傷害若達到一定程度,教師甚至有可能因此構成故意傷害罪而承擔刑事責任。
(二)侮辱學生。
對學生進行侮辱的行為是一種侵犯學生名譽權的行為。具體表現為諷刺、侮辱、謾罵學生,致使學生的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受到傷害。
(三)侵犯學生財產權。
二、《教師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地方人民政府對違反本法規定,拖欠教師工資或者侵犯教師其他合法權益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國家財政制度、財務制度,挪用國家財政用于教育的經費,嚴重妨礙教育教學工作,拖欠教師工資,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由上級機關責令限期歸還被挪用的經費,并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教師對學?;蛘咂渌逃龣C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或者對學?;蛘咂渌逃龣C構作出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三十日內,作出處理。教師認為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侵犯其根據本法規定享有的權利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作出處理。
結語
如果遇到老師打學生、侮辱學生或侵犯學生財產權等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門進行投訴。教育法律明確規定教師不得體罰學生、侮辱學生,否則可能構成刑事責任。教師法也規定了對教師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如解聘、行政處分等。如果教師侵犯了教師的合法權益,教師也有權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應在30天內做出處理。如果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侵犯了教師的權利,教師可以向同級或上級政府部門提出申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訂):第三章 對不良行為的干預 第三十二條 學校和家庭應當加強溝通,建立家校合作機制。學校決定對未成年學生采取管理教育措施的,應當及時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支持、配合學校進行管理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訂):第三章 對不良行為的干預 第三十三條 未成年學生偷竊少量財物,或者有毆打、辱罵、恐嚇、強行索要財物等學生欺凌行為,情節輕微的,可以由學校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相應的管理教育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訂):第二章 預防犯罪的教育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學??梢愿鶕嶋H情況與專業心理健康機構合作,建立心理健康篩查和早期干預機制,預防和解決學生心理、行為異常問題。
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強溝通,共同做好未成年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發現未成年學生可能患有精神障礙的,應當立即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送相關專業機構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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