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老師打學生是犯法的,算不算犯罪要看學生傷情如何。具體情況有:1、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2、體罰學生構成輕微傷的,要依法接受行政處罰,毆打不滿14周歲的學生要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3、老師打學生達到輕傷及以上程度的,成立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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