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需要延長偵查期限怎么辦
1、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需要延長偵查期限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或者決定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由負責捕訴的部門辦理。
(2)受理案件的人民檢察院對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意見審查后,應當提出是否同意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意見,將公安機關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意見和本院的審查意見層報有決定權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2、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一十條
二、偵查終結的條件
偵查終結的條件有:
(1)案件的證據確實、充分。證據的確實、充分是偵查終結的一個重要條件,證據確實、充分,是指案件的證據材料來源可靠,經核對無誤,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聯系,案內各種證據之間能夠相互印證,足以確實證明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
(2)法律手續完備。偵查終結時,各種法律手續必須齊全、完備。法律手續是偵查機關辦案的依據,也是對偵查工作的一種監督,是偵查工作質量的保證,所以,只有法律手續完備,才可偵查終結。
(3)犯罪事實已經查清。犯罪事實已經查清,這是偵查終結的首要條件。犯罪事實已經查清是指對于犯罪人、犯罪時間和地點、犯罪動機和目的、犯罪手段、犯罪后果都已經查清,并且沒有遺漏犯罪罪行,沒有遺漏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人。犯罪事實沒有查清,偵查不能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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