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無法提供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被監視居住。然而,監視居住的解除并非自動進行,而需要當地辦案機關提出具體意見,并經辦事機關部門負責人審核,最后由相關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人民法院院長作出決定。
法律分析
不會自動解除,監視居住的解除,必須是由當地辦案機關的人員提出具體的意見,并且需要辦事機關的部門負責人審核,最后還需要有相關機關的負責人、檢察院的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的院長進行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拓展延伸
居住監視到期后如何申請解除?
居住監視到期后,您可以通過以下步驟申請解除。首先,您需要聯系相關的法律部門或當地執法機構,了解解除居住監視的具體程序和要求。其次,準備好相關的申請材料,包括個人身份證明、監視期間的記錄和證據等。然后,按照要求填寫并提交解除申請表格,同時附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證明。請確保您的申請材料完整、準確,并按時提交。最后,耐心等待法律部門的審批和決定。他們將根據您的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來評估您的申請。如有需要,您可能需要提供進一步的證據或接受面談。請注意,解除居住監視的審批過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時間,您需要耐心等待并配合相關程序。
結語
解除居住監視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序和審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監視居住的解除必須由辦案機關人員提出具體意見,并經辦事機關部門負責人審核,最終由相關機關的負責人、檢察院的檢察長或人民法院的院長作出決定。居住監視到期后,您可以通過聯系法律部門或當地執法機構了解解除程序和要求,并準備相關申請材料。請確保申請材料完整、準確,并按時提交。耐心等待法律部門的審批和決定,配合相關程序。請注意,解除居住監視的審批過程可能需要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p>(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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