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農村新建房屋房產證辦理流程:申請者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村委會通過申請,蓋章簽訂;申請者向鄉建辦提出申請;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踏看,同意建房;申請者到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提交申請表并請鄉建辦簽字同意;移交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再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審批通過,申請者領取產權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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