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媽戶口在娘家沒有房子可以給孩子上戶口。
具體方式如下:
1、單親媽媽給孩子落戶,對于是離異或者亡夫的情況來說,問題不大的,只要帶齊寶寶的出生證,自己的戶口薄和身份證,到所屬的派出所寫證明,就可以給孩子落戶了;
2、而對于是未婚生育的單親媽媽想給孩子落戶,就比較麻煩。無合法婚姻關系的生育是國家所不允許的,根據相關法律條文,你需要交納的不是罰款,而是社會撫養費,一般依地區而定,有的2到3萬,有的4到5到6萬,有的7到10萬。具體的金額要咨詢所在地的派出所。而且還要寫多方面的證明,有時甚至要給孩子做親子鑒定。辦齊所以資料就可以給孩子落戶了。
單親媽媽給孩子上戶口需要準備的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戶口簿和身份證;
3、村委會或居委會證明,在學校的,要學校證明,學籍卡;
4、計生辦處理意見,婚育證明;
5、當事人申請報告、知情人證明(3個以上);
6、與女(或男方)方協議,或法律文書(證明你的撫養權);
7、民警詢問筆錄,調查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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