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出售種子是必須辦理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未取得許可證即進行經營的行為屬于非法經營行為,應當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我國《種子法》規定,從事種子進出口業務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由國務院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核發。
一、生產偽劣種子罪由哪些構成?
生產偽劣種子罪由下列要件構成:
1、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
2、主觀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態度;
3、客體要件是國家對農用生產資料質量的監督管理制度和農業生產;
4、客觀要件即違反生產管理法規,生產偽劣種子等農用生產資料,致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行為。
二、農業公司怎么注冊?
首先,按照公司注冊流程,注冊公司;成立農業公司后,需要辦理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核準名稱。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時間:1—3個工作日。
三、生產偽劣種子罪有什么處罰
關于生產偽劣種子罪既遂的處罰規定是: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生產偽劣農藥種子罪指的是生產假種子或者生產者以不合格的種子冒充合格的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十一條
從事種子進出口業務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由國務院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核發。國務院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可以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接收申請材料。
從事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林木良種繁殖材料生產經營的,以及符合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實行選育生產經營相結合的農作物種子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核發。
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種子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由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核發。
只從事非主要農作物種子和非主要林木種子生產的,不需要辦理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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