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民工可以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到當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若通過勞動仲裁方式處理的,勞動仲裁機構下達的裁決書后,當事人向單位要求支付工資,單位依舊拒絕支付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行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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