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拖欠找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最快。
工資拖欠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尋求幫助:
1、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如果勞動行政部門經過核實,確認確實存在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況的,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
2、向所在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要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這三方組成,以確保調解的公平和中立;
3、如果調解不成功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需要提起訴訟,勞動者應當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