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監視居住,但是監視居住期限屆滿并不意味著案件已經完結。
1.監視居住,是刑事強制措施之一,時間為最長六個月,到期后必須解除或者變更為其它的強制措施,只有撤銷案件,或者經司法機關判決、不起訴才等于結案,才能沒事了。
2.監視居住期限屆滿,公安機關解除了強制措施,案件沒有結果,不是沒事了更不是結案了是要繼續偵查,不得中繼對犯罪嫌疑人的偵查。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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