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拖欠工資歸哪里管
1、拖欠工資找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單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法院解決,以此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他的拉橫幅等行為都是不可取的。
2、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二、拖欠工資新規規定是什么
拖欠工資新規規定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是勞動訴訟的方式來要求還款。
遭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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