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過戶不需要駕駛證,但是需要行駛證,因為辦理過戶需要當事人雙方和車輛一起到車輛登記車牌的車管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車管所在核對車輛實際情況和車輛登記備案信息一致之后,會注銷車輛牌照和行駛證,給受讓方核發新的車牌和行駛證。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三條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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