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部門,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2、依據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仲裁不予支付,可以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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