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部門會欠薪嗎
公務員的工資由國家財政負責進行支出,因此一般不會被拖欠工資。
這個經濟觀察報的這個標題起的還真夠狠的,好歹也是個事業單位,寫了個土地市場下行,部分城市GWY欠薪,房地產整體規模下降已成定局。
雖然都是大實話,但這些直接寫,還是讓那些準備買房接盤的人有點小緊張的,生怕自己就成了最后一個接盤俠了。
其實不管是什么公司,或者是什么經濟體,在一開始的時候,肯定什么都是好,發展機會特別多,等以后體量變大了,那么機會自然就是越來越少,很多問題也就都出來了。
之前國內賣地賣的那么爽,全靠大量的農村人去城里消化這些地塊,現在農村人走差不多了,村里基本上都是老弱病殘了,沒有了農村人去當新城市人,房地產是沒辦法撐起那么大的規模。
除非我們能像老美一樣,虹吸全球的優秀年輕人和有錢人,把那些有錢人吸引到我們這來買房,那就又能火一下了。
吸引那些非洲哥們沒用的,國內的房價這么高,國內年輕人都買不起,指望那些非洲窮哥們過來買房,也不現實的。
政府拖欠工資如何處理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部門,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仲裁不予支付,可以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仲裁時,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工作證就足夠了),有利于裁定,沒有也不要緊,勞動糾紛案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舉證責任的主要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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