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資的舉報電話是12333,這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電話。被拖欠工資的話最好先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請當地的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盡量達成和解協議,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進行調解,到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當地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然后再想辦法仲裁,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規定的特殊情形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于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舉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職責:
1、擬定勞動保障監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勞動保障監察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制定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并組織實施;
3、組織實施與培訓就業、人力資源市場、勞動關系、勞動標準、社會保險等業務相關的勞動保障監察;
4、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參與處理由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的突發事件;
5、組織開展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建設,建立欠薪等“黑名單”制度,負責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的社會公布工作;
6、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侵害勞動者權益問題綜合治理;
7、組織開展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化建設,承擔勞動保障監察統計工作,編制勞動保障監察年度報告;
8、制定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和培訓制度并組織實施,開展全國勞動保障監察行風建設;
9、依法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10、指導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和隊伍建設,指導、監督地方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11、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制止,并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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