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盜竊罪的數額標準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為起點。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為起點。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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