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最低14周歲負刑事責任,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用負刑事責任。
具體定責如下:
1、對于十四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故意傷人致使人重傷或死亡等嚴重后果,應負刑事責任。具體的刑期,需要根據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綜合確定。未成年人持刀砍人導致對方重傷,屬于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判刑多少年,要綜合考慮很多因素。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未成年人殺人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由未成年人自己來承擔責任,不需要由監護人承擔責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只承擔民事責任,未成年人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時,應當由監護人賠償。監護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人。根據規定,法定監護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
未成年人承擔的法律責任如下:
1、民事賠償責任,未成年人犯罪應由其獨立承擔刑事責任,父母不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行為造成國家、集體、他人經濟損失的,根據民法典相應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
2、法定監督責任,父母對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負有相應的道德責任及對未成人的成長負有的法定監護責任,如父母怠于行使監護責任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不滿十四周歲的屬于未成年人,所以不需要付刑事責任,而且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砍死人不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砍死人,構成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