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緩刑條件: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犯罪較輕,悔罪表現好,無再犯罪危險,對社區無不良影響。根據刑法第72條,滿足條件的可宣告緩刑,特定活動、區域、人禁止。緩刑者如有附加刑,仍需執行。
法律分析
判緩刑的條件:
(1)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情節較輕;
(3)有悔罪表現;
(4)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5)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160;法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160;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拓展延伸
獲得緩刑的條件和程序是什么?
獲得緩刑的條件和程序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緩刑,并經過一定的程序進行審理和決定。獲得緩刑的條件一般包括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個人表現等方面的綜合考量。程序上,通常需要罪犯提出緩刑申請,法院進行審查、聽證,并綜合考慮相關因素作出決定。具體的程序可能因國家、地區的法律規定而有所不同。獲得緩刑可以使罪犯避免實際入獄,但仍需遵守一定的緩刑考驗期和相關限制條件,以確保社會安全和罪犯的改造。
結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請緩刑。獲得緩刑的條件包括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以及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申請緩刑需要經過法院審查、聽證,并綜合考慮相關因素作出決定。獲得緩刑后,罪犯需遵守緩刑考驗期和限制條件,以確保社會安全和罪犯的改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明知他人實施敲詐勒索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二節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一十四條 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