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店面拆遷租賃人收到告知書應當要求房主立即返還押金,并停止收取租金或返給先期支付的租金;同時可以要求拆遷方協助尋找相似門店繼續營業,并索要在此期間停業損失費,或者自行尋找門面,要求給予一次性停業補償和門店裝修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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