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小孩戶口遷移手續的主要步驟包括:母親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提供夫妻結婚證復印件和戶籍證明,單位出具情況屬實證明或居委會提供手續,然后將材料提交給管理戶口的派出所。派出所同意后,辦理準遷證,并將其送至父親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遷移證。最后,將遷移證及時送達給管理戶口的派出所,完成孩子的戶口遷移。
法律分析
具體手續如下:
1、母親寫出為兒子遷移戶口到本人名下的“戶口遷移申請”;同時須持夫妻雙方結婚證復印件;老公和兒子的戶籍證明(老公所在地那邊派出所開具),該證明為加蓋“戶口專用章”顯章的;母親有國家單位的話,單位需開具情況屬實,同意接收小孩到其母親名下的一個證明。沒有單位的話到居委會開具該手續(各地對該條規定也許有細微不同,可咨詢下派當地出所戶籍科)。
2、你準備好以上三個手續以后,送到管理你戶口的派出所。派出所同意你申請的話,會為你辦理你孩子的“準遷證”。
3、此“準遷證”須送到你老公那邊管理他們戶口的派出所,他們會為你開具一個關于你孩子的戶口“遷移證”。
4、你拿到“遷移證”后,須將其在有效期限內送達管理你戶口的派出所,派出所會及時把你孩子的戶口落入你的名下。以上則是廈門小孩戶口遷移手續
拓展延伸
兒童戶口遷移手續辦理流程及要求
兒童戶口遷移手續辦理是指將兒童的戶口從一個地區遷移到另一個地區的過程。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兒童戶口遷移手續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滿足特定的要求。首先,家長需要前往原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員會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兒童的出生證明、父母的身份證等。然后,前往目標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員會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提交原戶籍地辦理的遷出證明、新戶主的身份證等材料。在辦理過程中,可能還需要填寫相關表格,繳納一定的手續費用。辦理完成后,兒童的戶口遷移手續就算正式辦理完成了。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時,家長需要注意及時辦理,確保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以免延誤兒童的相關權益。
結語
兒童戶口遷移手續辦理需要家長前往原戶籍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員會辦理遷出手續,再前往目標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員會辦理遷入手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出生證明、身份證等,并可能需要填寫表格和繳納手續費。請家長注意及時辦理,確保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以保障兒童的相關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九條 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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