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推動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落戶問題,對少數薄弱地區集中力量進行排查清理、重點督導,對面上少量尚未落戶的疑難問題,要細化疑難戶口落戶政策,逐一研究、逐一落戶,力爭年底前基本解決無戶口人員落戶問題。無戶口人員分為了8類,分別是: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戶口被注銷人員,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的人員,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中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其他無戶口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F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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