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緩刑期滿后不需要對緩刑犯再進行考察。緩刑期滿后,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沒有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
【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后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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