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包括以下情況:當事人因不可抗力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拖延履行主要債務,在適當期限內未履行;當事人拖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無法實現合同目的;履行期限到達前,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
法律分析
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有: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該內容由 韓峰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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