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強拆屬于行政強制執行,是行政機關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人采取的強制措施,以實現行政決定的內容。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個人或組織進行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等情況下對人身自由或財物實施暫時性限制或控制的行為。
法律分析
農村宅基地糾紛強拆是否犯法,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已經提起了行政訴訟,法院判決后的強制拆除行為,是不犯法的。強拆分為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和政府對被征收的房屋的強制拆除。行政強制法對強拆有明確規定,符合條件和程序的,強拆不違法。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規定強制執行。在農村,宅基地糾紛的處理方法有以下幾種:協商解決,人民調解,行政解決,訴訟解決。強拆宅基地時,如果提起了行政訴訟,強拆繼續執行的話,不一定是犯法,因為拆遷方如果給予了被拆遷人周轉房,這樣在行政訴訟期間,是不停止強制拆遷的。再者,宅基地在面臨糾紛時進行強拆,如果強拆的程序是不合法的,那么就算執行強拆的工作人員和部門是犯法的。所以想要執行合法的強拆,首先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或者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搬遷,也沒有提起行政訴訟或者申請行政復議,那么作出房屋拆遷決定的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法律的程序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在執行強制拆遷時,要給予被拆遷人貨幣補償、周轉房和產權調換房屋。
農村宅基地強拆屬于什么行為?
1、行政強制拆除屬于行政強制執行。是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行政相對人的財產采取的,強制其履行義務,實現行政決定內容的行政強制執行方式。
2、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3.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結語
農村宅基地糾紛強拆屬于行政強制拆除,是行政機關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行政相對人的財產采取的強制措施,以實現行政決定內容的行政強制執行方式。行政強制執行是行政機關或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行政強制措施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在處理農村宅基地糾紛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協商解決、人民調解、行政解決或訴訟解決等方法。強拆宅基地時,如果符合條件和程序,強拆不違法,但需給予被拆遷人合理補償和安置。
法律依據
《行政強制法》
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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