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政府修路影響商鋪營業是沒有補償的,因為補償是限于對房屋或者土地,即如果政府的修路事實上是沒有占用到當事人的房屋或者土地或者造成損害的,那么政府是沒有補償的,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對此種情況是給與一定補貼的。
依據《城鎮拆遷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依據:
《城鎮拆遷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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