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需要的證明有:
1、鑒定申請書。提交的鑒定申請書一式三份,要寫明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與病人的關系以及病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院號、住址、工作單位、事故或糾紛發生的時間等,然后提出申請鑒定的理由。曾經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要寫明原鑒定結論。最后由申請人簽字蓋章;
2、申請人單位或村(居)委會的介紹信。主要是證明申請人的身份;
3、陳述意見書;
4、病歷或病歷摘要、各種檢查診斷報告單的原件或復印件;
5、進行過尸體檢驗的要提供尸檢報告;
6、證人證言。如有人作證,可制作證人證言。證人證言要寫明證人姓名、工作單位、住址、聯系電話,證明的事實要寫明時間、地點、事實經過,最后由證人簽字蓋章或在證詞上留下指紋印;
7、進行過
醫療事故
技術鑒定的要提供原鑒定報告書;
8、有關物證;
9、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應當按規定交納鑒定費。
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需要以下這些材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三)搶救急?;颊?,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五)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關的其他材料。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
申請醫療事故鑒定有哪些程序
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需要的程序是:
1.申請: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應當提出書面申請。
2.受理: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移送: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4.提交相關鑒定材料。
5.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會。
6.形成鑒定意見并且送達鑒定意見書。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途徑有哪些
申請途經:一是直接委托醫學會進行鑒定;二是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由衛生行政部門把鑒定申請移交到醫學會;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鑒定分首次和再次鑒定:首次鑒定:由醫院所在轄區的各區縣醫學會來組織,如果醫患任何一方,對首次鑒定的結論不服,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之日15天內,申請再次鑒定。再次鑒定:由市一級的醫學會組織。醫學會在接到鑒定申請后,會向醫患雙方發放提交材料的告知書,醫患雙方交齊鑒定材料后,由醫學會確定專家鑒定組的人數,組織醫患雙方當事人隨機抽取專家,向鑒定專家送達鑒定材料,組織召開鑒定會。在專家合議形成鑒定結論后,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書,由醫學會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送達移交方或委托方。一個鑒定周期通常需要60天左右。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回避的情況有哪些
鑒定申請回避的方式有兩種:
一種是專家鑒定組成員自行回避:
另一種是當事人申請回避。
做醫療事故鑒定的申請途徑有什么?
做醫療事故鑒定的三種申請途徑:
一是直接委托醫學會進行鑒定;
二是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由衛生行政部門把鑒定申請移交到醫學會;
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
首次鑒定:由醫院所在轄區的各區縣醫學會來組織,如果醫患任何一方,對首次鑒定的結論不服,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之日15天內,申請再次鑒定。
再次鑒定:由市一級的醫學會組織。醫學會在接到鑒定申請后,會向醫患雙方發放提交材料的告知書,醫患雙方交齊鑒定材料后;
由醫學會確定專家鑒定組的人數,組織醫患雙方當事人隨機抽取專家,向鑒定專家送達鑒定材料,組織召開鑒定會。
在專家合議形成鑒定結論后,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書,由醫學會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送達移交方或委托方。一個鑒定周期通常需要60天左右。 該內容由 曲興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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