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戶可以根據簽訂的合同向商場索求賠償,以及違約金,如果商場不給的話,可以向工商部門去投訴,還可以向法院去起訴。如果無限定租戶在提議退店申請后還要經營多長時間,商場的做法就是違背合同的,通常商場的合同對中途退店都會有保護協議,會要求租戶交納解除合同金。是商場的原因造成的,則可以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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