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店鋪喇叭擾民,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投訴。小區樓下服裝店搞特賣,天天喇叭非常吵,這個是擾民的一種現象,已經屬于違法行為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該內容由 劉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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