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傷事故,法律規定的賠償項目共有10項目: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工資、護理費、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不同的損傷具體賠償項目為:
(1)門診治療,沒有住院治療傷者
醫療費、停工留薪工資、交通費
(2)評不上殘疾傷者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工資、交通費
(3)5-10級傷殘賠償項目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工資、交通費、安裝輔助器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1-4級傷殘賠償項目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工資、交通費、安裝輔助器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傷殘津貼。
(5)工傷死亡的賠償項目
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護理費【計算公式】
住院期間護理費:護工報酬標準×住院天數
長期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護理級別(30%—60%)
【注意事項】
住院護理費:需要醫生的病歷上注明“住院期間護理人員一名”,一般傷只賠償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出院后則不賠償護理費。
長期護理費:長期護理費是指傷情比較嚴重,需要終身護理,且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需要長期護理依賴,才可以賠償,如果單位有買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基金按則按月發放,如果沒買工傷保險,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廠方需一次性賠償長期護理費10年。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國家機關和依照或者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規定。
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工傷保險等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等部門參照本條例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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