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犯法,但是不犯罪。 可以向公安機關督察處投訴。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 第五條 督察機構可以向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派出督察人員進行督察,也可以指令下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對專門事項進行督察。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督察機構查處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報告查處情況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查處不力的,上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可以直接進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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