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損害賠償:就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或根據合同規定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施工合同未成立的承包方超期未履行怎么辦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約定違約金的,可以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二、可以轉讓購房協議嗎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轉讓購房協議。不能協商一致,轉讓方需要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損失賠償金額應當相當于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根據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金額應當相當于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可能損失。
三、什么情況下應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構成違約責任應具備以下條件: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2、違約當事人主觀上有過錯;
3、當事人的違約行為造成了損害事實;
4、違約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
上述四個條件,是承擔違約責任的基本構成條件,缺一不可。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只要同時具備了以上四個條件,不管是否給對方造成了經濟損失,違約方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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