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辦理無需許可證的《個體戶營業執照》,要到轄區工商所申請辦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經營者相片、經營者身份證及復印件、經營場所證明(即房產證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辦理涉及許可證(如經營食品、餐飲等)的《個體戶營業執照》,先憑身份證到轄區的工商所預核名稱,憑預核名稱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餐飲經營許可證》,取得許可證后,與上述材料一起到轄區的工商所辦理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條 市場主體應當依照本條例辦理登記。未經登記,不得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無需辦理登記的除外。
第八條 市場主體的一般登記事項包括:(一)名稱;(二)主體類型;(三)經營范圍;(四)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五)注冊資本或者出資額;(六)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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