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營業執照要到經營地的工商局辦理。申請辦理需要的材料有:在經營地的工商局領取的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如果是委托人進行辦理的,還要提交授權委托書。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后,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予以注冊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國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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