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根據本法第56條和第113條的規定,犯本罪的,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的立案標準?
《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泄露絕密級國家秘案1項(件)以上的;(2)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2項(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3項(件)以上的;(4)向非境外機構、組織、人員泄露國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國防安全或者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5)通過口頭、書面或者網絡等方式向公眾散布、傳播國家秘密的;(6)利用職權指使或者強迫他人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的;(7)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的;(8)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立案標準?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故意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國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情節嚴重的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泄露絕密級或機密級國家秘密的;2、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3項以上的;3、向公眾散布、傳播國家秘密的;4、泄露國家秘密已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5、利用職權指使或者強迫他人違反國家保守秘密法的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的;6、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的;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犯罪行為的立案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立案標準?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或者遺失秘密文件,致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情節嚴重的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的;2、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3項以上的;3、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3項以上,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4、泄露國家秘密或者遺失秘密文件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的;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犯罪行為的立案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侵占罪如何處罰?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貪污罪如何處罰?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該內容由 陳繼超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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