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義務,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不因其是養子女而與親生子女有所區別。在收養關系成立后,生父母對養子女沒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相應的養子女對生父母也沒有贍養撫助的義務。在法律上主要還是看養子與生父母是否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如果養子不支付贍養費可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來要求樣子支付贍養費。當然您也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維護您的合法權益:第一、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所以,如果您符合法律的規定,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該養女支付贍養費。第二、收養人與該養女關系惡化,確實無法共同生活,您可以與其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另外,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根據該法的規定,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一、收養關系解除的條件包括什么
收養關系的解除應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進行,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
1、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
2、在被收養人成年前,收養人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達成協議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征得本人同意。
3、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協議解除收養關系。
4、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到民政部門辦理登記。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向法院起訴。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協商確定。
二、戶口本上可以寫養女嗎?
是的。親生子女入戶后,戶口本上“與戶主關系”欄會顯示:子或女;屬于收養的子女,戶口本上關系欄只能顯示:養子或者養女。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義務,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不因其是養子女而與親生子女有所區別。在收養關系成立后,生父母對養子女沒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相應的養子女對生父母也沒有贍養撫助的義務。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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