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給交的五險,如果勞動者辭職了,可以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但是公積金不可以個人繳納。
參保條件:
凡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符合參保條件需參加社會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
繳費登記:
可自行選擇到市內地稅部門任一登記點(下稱:登記崗)辦理繳費登記。提交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代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行繳費登記,登記崗發放《社保繳費項目核定通知書》、《報到通知書》、《委托銀行代劃繳稅、費協議書》(下稱:ETS協議)一式3份及相關指引。憑ETS協議一式3份到開戶銀行辦理ETS簽約手續后,再持ETS協議一式2份按《報到通知書》指引到地稅部門辦稅服務廳(下稱:辦稅服務廳)報到。
變更繳費登記:
繳費人變更如“姓名”、“身份證件號碼”、“戶籍類型”等繳費登記資料,須到登記崗填報《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登記業務申報表》一式2份,并提交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及其本人資料頁)1份(變更戶籍類型需提供)。
停、續保手續:
辦理停保、停保后需續保的,繳費人都須到登記崗填報《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登記業務申報表》(見底下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及其本人資料頁)1份。如需退保的須先辦理停保手續后再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保手續。繳費人繳費已滿規定年限如不需繼續繳納的,可辦理停保。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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