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如公司未按時為其辦理社保登記和繳納社保費用,勞動者有權要求公司改正。如果公司拒絕,勞動者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投訴,責令公司限期繳納并加收滯納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84條和第86條,未辦理社保登記的公司將面臨罰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的公司也將受到處罰。
法律分析
簽訂勞動合同后公司沒有交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與公司協商,請求公司及時為本人辦理社保登記和繳納社保費用;公司拒絕的,可以由社保經辦機構等責令公司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對其加收滯納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拓展延伸
維權流程及注意事項:公司未簽勞動合同未交社保如何維權
在面對公司未簽勞動合同和未交社保的情況下,維權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途徑。首先,與公司進行溝通,要求簽署勞動合同并補繳社保。若公司不配合,可尋求勞動仲裁或提起訴訟。在維權過程中,需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如工資單、銀行轉賬記錄等,以證明工作關系和未交社保的事實。此外,咨詢專業律師或勞動保障部門,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維權程序,確保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維權可能需要耐心和時間,但堅持下去,有望獲得合法權益的維護。
結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和第八十六條,勞動者面對公司未交社保的情況,可以與公司協商要求補辦社保登記和繳納社保費用。如果公司拒絕,勞動者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等相關部門投訴,要求責令公司限期繳納或補足,并加收滯納金。在維權過程中,勞動者應保留相關證據并咨詢專業律師或勞動保障部門,確保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維權可能需要耐心和時間,但堅持下去,有望獲得合法權益的維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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