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股權變更的辦理流程為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行政管理證照大廳窗口);
變更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單》,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單》、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舊代碼證原件交質量技術監督局);
變更稅務登記證(持稅務變更通知書到稅務局辦理);銀行信息變更(持銀行變更通知單到基本賬戶銀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應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擔保。
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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