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經公安機關調解后賠償完了是否還能再起訴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3:09:07
輕傷經公安機關調解后賠償完了是否還能再起訴
法律分析:在公安機關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又要求追訴刑事責任的,公安、法院通常不會受理。除非有證據證明調解協議違反了自愿原則,或者對方未按照約定履行調解協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六個月以內宣判。
導讀法律分析:在公安機關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又要求追訴刑事責任的,公安、法院通常不會受理。除非有證據證明調解協議違反了自愿原則,或者對方未按照約定履行調解協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六個月以內宣判。
法律分析:在公安機關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又要求追訴刑事責任的,公安、法院通常不會受理。除非有證據證明調解協議違反了自愿原則,或者對方未按照約定履行調解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六個月以內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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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經公安機關調解后賠償完了是否還能再起訴
法律分析:在公安機關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又要求追訴刑事責任的,公安、法院通常不會受理。除非有證據證明調解協議違反了自愿原則,或者對方未按照約定履行調解協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后六個月以內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