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股東共同制定,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由股東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發起人制定,經出席創立大會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一、修改章程時的法定程序是怎樣的
修改章程時的法定程序如下:
1、公司董事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并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草案;
2、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批準;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批準;
3、公司章程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股份有限公司為注冊資本發行新股的,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申請批準;向社會公開募集的,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
4、公司章程修改涉及登記事項的,報公司登記機關批準,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的,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5、公司章程修改涉及需要公告的,應當依法公告。公司發行新股募集股款的,必須依法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公告;
6、修改章程,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股東大會決議》和《章程修正案》。涉及登記事項的,必須經公司法人簽字后方可變更。
二、股東會需要多大比例決議???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章程需要全體股東簽字嗎
股東(大)會修改公司章程的職權。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有些情況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東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對公司章程的此項修改不需要再由股東會表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一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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