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簽訂機動車買賣合同后,要不要付款要依據合同的條款而定,而在實踐中一般是先議定金,提車后再付購車款的。
法律依據: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條 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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